说他们“自找的”,绝非恶意,而是有事实根据的。 例如,“北北”因在直播PK中表演低俗侮辱、低俗惩罚等剧本频频获得粉丝关注,其直播权被无限期撤销。 这些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甚至涉嫌违法,受到处罚确实是罪有应得。 至于“秀才”被禁的具体原因,目前还没有更准确的消息,但从各方消息来看,他涉及到很多问题。 据报道,今年8月15日,有人向国家税务总局亳州税务局稽查局实名举报徐某某(网名秀才)涉嫌税务违法行为,该案已于同一天。 另据消息称,北京62岁女子辛某实名举报“秀才”,以分红为诱饵,通过网上奖励线下分红的方式骗取她51万元。 尽管警方介入后事情得到了和解,但疑点依然存在。
一些主播通过相关手段积累了粉丝,逐渐走红,成为顶级主播。 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有一个前提,不能为了走红而采取极端手段,不能为了赚取流量而采取违法行为,不能为了实现盈利而忽视法律的存在。 例如,网红车评人“蔡老板”被法院认定相关视频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捏造虚假事实”。 他不应该承担法律费用吗? 如果一定要通过游走法律边缘甚至踩法律红线来获得人气,那么可以断定,这种“进阶”之路是危险的,这种人气是难以为继的,这样的红色离黑色不远了。
有些网红成名后迷失了自我。 为了维持自己的人气,达到保持人气的目的,他们努力工作,甚至误入歧途。 另一种情况是,一些网红肆意、不正常地利用自己的名气收割粉丝牟利,甚至进行诈骗活动。 如此看来,罪名还轻,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需要认真对待的是,这些网红的影响力、号召力和煽动力不容小觑。 他们拥有大量的粉丝,在某些方面有很强的话语权,有一定的挑衅力。 以《秀才》为例,其观众中有一大批中老年粉丝,能把一些老年人“搞”死,否则也不会被称为“中老年女性收割机” ”。
应该说,这些网红的名气不如一线明星,但他们在各自领域的绝对地位却不容小觑。 如果不对这些网红进行严格监管,一旦老年群体上当受骗,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在网络平台多元化的时代,普通人有了更多、更容易的成名途径。 这提醒相关部门对此类网红的监管不容忽视,甚至对平台提出了要求。 他们不能为了流量而刻意打造网红。 ,更不用说成为网红后忽视规则了。 不难发现,很多主播之所以走红,很多网红之所以自信,都离不开平台的支持甚至默许。 推广网红的平台也能分到流量分成,但有些网红确实没什么用。 如果一再保护,平台必然会遭受反弹。
本文为人民网热门评论,原标题为《人民热评:网红“秀才”已被封禁,提醒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