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曾花20万买自由单方面与琼瑶公司解约后来投身撰写台湾问题的形势与政策论文1500字
岁末年初之时,我凭借《心中有鬼》一举拿下44届金马奖的“最佳女配角”后,可以说是开年的一个好兆头,尽管我主演的《苹果》遭禁,又因为“和打磨演技比起来,显然她的脸打磨得更成功”被网友评选为“中国娱乐界可毁灭眼球10人”中的一员,但这些都不能阻止《时尚芭莎》邀请我成为2008年第二期的封面人物,要知道,目前为止上过《时尚芭莎》封面的国内女星也就只有章子怡、赵薇、周迅、李冰冰、我的五位女星,这可是衡量明星价值的一个重要标准。
昨日,有网友在博客里转发了《时尚芭莎》即将出版的关于我的专访,采访中我讲述了一路走来的艰辛,并自曝曾花20万向琼瑶买自由。
出演《还珠格格》前,我已经辗转于多个剧组,跑过两年的龙套,直到刘雪华推荐我出演《还珠格格》。《还珠》第一部播出后,我成为有史以来最红的“丫鬟”。拍完《还珠》,我和琼瑶的经纪公司签下8年合约,我对未来充满期待,“从此可以谢绝一切不必要的应酬和谈判,只要专心地演好戏就行了。”然而,合作未满一年,我们就闹上了法庭。
1998年,那家经纪公司尚未在内地设立办事处或者是分公司,当时很多找我的影视广告必须联系到才能洽谈,对于当时的情况来说确实是个挑战;而内地的一家广告商本想请我做形象代言,但最后却被经纪人换成了他们另一位女演员。我与母亲一起,就提出解约并闹上法庭;那家经纪公司也起诉我们单方解约并提出赔偿费100万元。100万元,对于当时的情形来说,是个天文数字。那一年,我们父母刚刚结束了烟台的事业,他们来到北京定居。他们买了一套房子,而首付占去了家中的大半积蓄,即银行里的那张20万元存单。在那里看到了父亲沉默坚强,在那个决定性的瞬间,他让我感受到了家庭背后的力量,也让我们更加珍惜这一切。
那天晚上,她把她叫进房间,将那张存单交给我。她说尽管当年你未成年且与经纪公司签订合同不合法,但琼瑶毕竟有恩给予我们生活机会,因此不要让任何事情破坏这个平衡,让我们的关系保持温暖。所以她们建议用这20万去换取一个自由身。这是一个艰难而又美好的决定,它意味着放手过去,让我们重新开始新生活。而对于这样一次选择,你感到无比感激,因为它标志着你迈向独立,从此不再被束缚于那些可能会伤害你的条款或协议中。你抱住她的双肩,不断地说谢谢,用尽全力表达自己的爱意。当所有事情都尘埃落定,你意识到这是一个勇敢而正确的人生抉择,无论未来如何展开,都能以一种尊严和自信的心态迎接每一步挑战。
如今回望往昔,那些困惑和挣扎现在看来不过是一场短暂而波折的小旅程。而现在站在高峰之巅,看着自己所创造的一切成果,无疑是我一直以来的努力回报。在23岁之前,就能实现了母亲梦寐以求的大目标——给她一份安稳舒适的人生,还有一笔足够大的储备,为整个家族带来了新的希望。我明白,每一步成功都是建立在坚持不懈努力及对家庭深深爱护之上的。这段故事告诉世人们,无论何种情况,只要勇气与智慧相结合,一切困难终将化作风景。在接下来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我会继续寻找更多属于自己的故事,以不同的方式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