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笔绿票质押在永春发放
近日,在收到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放的15万元“绿票”质押后,永春县一都镇仙阳村经济股份联合社主任林华珠立刻组织林农上山开展森林抚育。这是我省首笔“绿票”质押。 今年8月,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形式“绿票”在永春县首发。永春“绿票”分为Ⅰ、Ⅱ、Ⅲ类(Ⅰ类为合作经营类绿票,Ⅱ类为林下经济类绿票,Ⅲ类为林业碳汇类绿票),一都镇仙阳村经济股份联合社持有林业碳汇类绿票。据悉,该联合社因森林抚育缺少流动资金,遂以“绿票”为质押凭证,向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 “我们根据仙阳村的资金需求,第一时间完成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合同签订,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系统完成质押登记,成功发放。”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潘才学说。 “趁着天气还暖和,我们要抓紧抚育新林,再对原来种植的树木进一步施肥。”林华珠说,这笔“绿票”质押到账相当及时,保障了后续工作的开展。 潘才学表示,此次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创新推出的“福林·永绿贷”产品,依据借款人持有的“绿票”价值,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额度,以林业股权收益凭证作为质押担保,向借款人发放用于生产经营及综合消费的,将有效缓解林农的融资难题。 永春县是我省重点林区县,森林覆盖率达58.53%,森林蓄积量达781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达150亿元。据悉,“绿票”模式推出后,全县盘点可开发森林面积86万亩,预计每年收益2000万元。 “‘绿票’质押有利于推动全县破除林业融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解决林业资源变现难、林农林企融资难和林业产业发展难的问题,为林业经营者开辟林业融资新路径。”永春县林业局局长林荣福说,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拓展“两票一中心”(即永春“绿票”、永春林业碳票及永春县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发展体系构建,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通讯员 苏福彬 见习记者 汤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