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木方发声明 否认欠叶问3投资方发行款
对此,有媒体采访嘉博公司总裁宋宪强,他对影片《夏有乔木雅望天堂》的保底发行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说明,称公司于去年5月与大银幕(北京)电影发行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保底协议,并不清楚他们上面还有一个叫“快鹿”的投资公司,而与大银幕合作不久就出现了问题,“我们当时根本不知道他们上面还有一个快鹿,只知道大银幕是一家电影发行公司,并且他们的一些高管都是这个行业里比较有资历的人,也就没有对他们有任何形式上的质疑。但合作了之后就发现了问题,他们付了定金之后,后面的款项就没有按照合同去履行。包括后期他们发行《叶问3》出现了虚假票房等问题被吊销发行许可证后,我们就提出了解除合同,因为他们在原先发行合同里也严重违约了。” 宋宪强声明,关于之前快鹿投资向媒体披露的“恶意欠款”根本不是事实,并且他们与“快鹿”没有法律关系,更没有任何业务和财务往来,整件事让人匪夷所思,而在与大银幕解除合作之后,他们已经按照合约规定退还部分款项,“解除合同之后,大银幕给的定金里有一部分款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其实他们给我们带来的损失更大,以及合同解除后,我们已经给他们退还了一部分,而根据合同约定,也就是电影上映以后一个月,才退还剩余部分。” 13日下午,嘉博公司委托律师所针对近日网络出现的“嘉博公司总裁宋宪强’恶意欠款’”的相关消息发出声明:因影片《夏有乔木雅望天堂》发行相关协议的签约方存在严重违约的情形,嘉博公司早已与对方解除发行协议,并就违约责任和发行款退还等细节作了明确约定,截至律师声明发布之日,双方约定的发行款退还日期尚未届至;此外,在该电影的发行事宜上,嘉博公司从未与上海快鹿投资签署任何协议,关于报道中提及的发行款,二者嘉博公司与上海快鹿投资亦没有任何财务关联。而根据嘉博公司在4月份发布的《夏有乔木雅望天堂》改档声明,发行的合约公司应该是大银幕(北京)电影发行控股有限公司。 律师声明中还表示,基于目前流传的快鹿投资发布的追债名单,造成大量失实新闻报道迅速传播,多家媒体未经证实发布、转载不实信息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对嘉博公司及其总裁宋宪强先生名誉权的严重侵犯,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转载不实信息的媒体运营方,即刻采取屏蔽、断开链接等方式停止针对嘉博公司及总裁宋宪强先生的侵权行为,并在律师声明发布三日内向嘉博公司及其总裁宋宪强先生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之侵权法律责任。
《夏有乔木雅望天堂》海报
近日,《叶问3》投资方“快鹿集团”通过官网追讨债务,牵涉金额巨大,闹得沸沸扬扬。7月13日,山东嘉博公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博公司”)委托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针对近日网络出现的“嘉博公司总裁宋宪强因《夏有乔木雅望天堂》发行款‘恶意欠款’”的相关不实消息发出声明。声明首先澄清这些网络消息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不实,嘉博公司并未对快鹿投资构成恶意欠款。此外,多家媒体转载这一不实消息,严重损害了嘉博公司的声誉及其总裁宋宪强先生的名誉,嘉博公司将依法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
《乔木》方发声明,否认欠《叶问3》投资方发行款。
律师声明